政策法規環境分析:(三)安全與后勤管理
2018年國家發布的涉及安全與后勤管理的文件數量相對較多。除關于加強校園人身財產安全保障的事務性通知外,還有以下幾項工作值得關注。
(1)學校垃圾分類管理
《關于在學校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的通知》由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宣傳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環境保護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六部門聯合發布,是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在教育系統的具體落實。
該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下,有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貯存工作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教育工作,提出到2020年底,各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達到100%。該通知特別提出要進一步做好實驗室廢棄物等其他垃圾處理工作:
加強教學和實驗垃圾(特別是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垃圾)的分類處理,嚴格區分教學和實驗中產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對后者要堅守安全紅線、專人管理、重點監控、定時巡查,建立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的源頭分類,設立臨時貯存場所,規范實驗室廢物分類收集、運送、貯存、交接及處置的相關要求。嚴格規范實驗室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設施)管理,在醒目位置設立危險廢物標識,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
將實驗室危險廢物交由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建立交接登記制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制度。
(2)杜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
2018年10月10日,針對個別地方發現不當使用、佩戴紅領巾,甚至利用紅領巾等少先隊標志標識惡意營銷炒作的問題,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嚴禁商業廣告、商業活動進入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全面檢查,重點排查在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商業廣告活動,或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等行為,要特別關注有無將紅領巾及其名義用于商標、商業廣告及商業活動,各類“進校園”活動有無夾帶商業活動等問題,堅決杜絕任何商業行為侵蝕校園。該通知同時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嚴格審批各類“進校園”活動,切實加強校園日常監管。
2018年10月17日,教育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少工委又專門針對紅領巾等少先隊標志標識使用聯合發布《關于嚴肅規范紅領巾等少先隊標志標識使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團委和少工委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共同組織中小學校迅速開展排查,了解少先隊員佩戴使用紅領巾、隊徽、隊旗、隊歌和呼號、誓詞、隊禮、隊委標志、鼓號等學校少先隊標志標識基本情況,重點排查不當使用少先隊標志標識、利用少先隊標志標識進行商業活動等問題。該通知還對提升少先隊輔導員和相關教師專業化水平、嚴格規范學校管理、推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等工作進行了部署。
對于上述兩項通知,教育裝備企業應做好自查、自律,杜絕以任何形式發布不利于中小學生和幼兒身心健康的商業廣告,不違規在校園開展商業宣傳活動,不分發帶有商業廣告的物品,不給學校、教師、學生攤派任何購買、銷售任務,確保學校一方凈土,為中小學生和幼兒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氛圍。
(3)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檢測
2018年9月21日,針對西安、衡陽、深圳、德州等地陸續曝出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甲醛超標問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關于開展中小學新建校舍室內空氣質量(甲醛)排查、檢測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組織力量,對2018年以來新竣工交付使用校舍、新采購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及時發現影響校舍室內空氣質量隱患,有關排查情況要通過學校宣傳欄、微信等媒體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公示;針對新建校舍投入使用后發現學生群體性頭暈、眼睛紅腫、咳嗽、流鼻涕的,要重點做好校舍室內空氣質量檢測工作,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相關校舍和設施設備進行甲醛檢測,檢測結果也要及時進行公示;對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校舍要及時整改,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改期間要合理安排好學生的學習和生活,確保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